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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不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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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猴子 于 2010-9-9 10:58:00 发表 此项费用,做长摊,一是就怕税务局的人不同意,二是不符合业务本质。简易工棚按理来说,就是房屋的一种。做长摊与固定资产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残值,而这个简易工棚应该有残值的。本人认为做固定资产相对适宜。折旧年限建议与税务协商一下,看看能不能采用“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,为5年”的标准。否则,就要按20年折旧。不过,在丹阳这个小地方,这样会计处理,个人认为最好还是和税务协商一下,如果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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